第二百三十二章,醉酒当歌,以舞剑谱史
书迷正在阅读:我家老祖是弱鸡、天下游鱼、穿越异世界,带着女神的快乐日常、穿成权臣的首富娇妻、无人之证(父女,1V1)、爱之都(纯百1V1主攻)、全民兽化:从柳树开始进化、淋春(年上,包养)、神算大佬穿成年代文中早死女配、天上月【乙女向nph】
台上的干冰烟雾还没散去,还有一点点时间让舞台上的众人们调整心态。 当这些目光投射注视在自己身上的时候。 有一种莫大的压力。 那种压力投射到个人上面,是很极限的。 那些什刹海武校的舞着们同样感到紧张。 更别说主将了。 此时,李清站前一步,随后对着身后微笑,眼神带着笑。 ‘没关系的,就像往常一样就好’ 这个眼神,让这些舞者们安心不少... 咱们主将都不慌,咱们这些做小兵的慌什么。 咱就是要在这。 春晚大舞台之上,展现出自己这些日子的训练成果... 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这到来的舞曲。 有着《象王行》的珠玉在前,这《秦王破阵乐》到底能不能超越前人,还是说,就此平稳过度。 而当伴舞们出现的时候,大家都有一种感觉。 好铁血,好肃杀。 前奏也响起,有一股军庭之中的肃杀感觉。 这是一首来自古代的军歌战曲。 然而当摄像机给到舞台正中央特写的时候,出现的却是一位白衫少年郎。 我去,这和《秦王破阵乐》的气质那么不搭? 俊秀的脸庞,扎起来的长发,眼神中还有一点迷离和醉意。 这是...喝了酒? 在给秦王李世民献的曲里,你喝酒了? 戏说不是胡说啊!改编不是乱编啊! 《秦王破阵乐》作为考古复原的古代礼乐,还是有人听过的,也有不少大型节目上表演过。 只不过很小众,但小众...却不代表有人不知道啊。 这白衣少年郎的领舞,就不太搭调。 虽然吧...这白衣少年的形象,确实是很帅... 特别是那迷醉的桃花眼神,勾人! 在帅气这方面确实是拿捏住了。 “呼...要开始了。”当李清听着破阵乐的前奏节拍倒数。 5.4.3.2.1. 此时。 醉剑于手中起,长剑于手中轻荡。 铮。 指尖弹剑。 然后起势。 荡漾起波纹和轻鸣。 举重若轻,举轻若重。 如笔走龙蛇,又如洪流激荡,浩浩荡荡。 挑,疾,刺,砍。 轻重有别,快慢有别。 这一套舞剑之下,许多人都看错了。 “这...”吴老和于明蕾看着大屏幕里,白衣少年舞的剑。 错了。 许多人都猜错了。 包括于明蕾,包括吴老。 以为这剑舞。zWWx.org 舞不出军曲的威势和霸气来。 事实证明,李清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,和旁边手持长戟的军阵舞比起来,丝毫不逞多让。 天地良心,那可是剑,那可是君子之器! 看着大屏幕的吴老心中只有震惊。 他.... 真的可以做到!可以编纂出,用剑也能表达军势威仪的剑法来。 不仅能舞出威势和霸气来,还有属于剑本身的气质。 君子有威仪。 随着剑的起舞。 和歌曲的荡漾。 这一次,春晚节目组里,包括于明蕾和吴老在内,都没办法去质疑李清编舞的能力。 这一套剑法,已经能够证明这一点,将曲,和意融合在一起的视觉盛宴... 视觉上是一种极致的享受不说。 而那剑如笔一样,仿佛能够讲故事...从剑舞的招数里,呈现出来的故事。 带着观众一起,随着这美妙的曲和舞,回到了那李世民治下的贞观之治。 那文明遗珠之中,文化与武力都达到巅峰的朝代。 “如果是这样子的话,真的不输《象王行》。”吴老眼神有些复杂,又有些欣慰。 好在他自私的决定没造成什么不好的结果。 这《秦王破阵乐》的表现,出乎意外的要好。 起码是和《象王行》同一级别的作品。 这个李清还真是妖孽啊...不仅自己能够舞出那么亮眼的剑舞,还是自己编纂出来的。 然而,此时,舞台的场面陡然变。 随着李清的舞动,眼神刹那之间由迷醉转化为了清醒,由刚才充斥着自信和飘逸的舞曲,变成了凌厉的,凶狠的。 和旁边那些兵士们的铁血战阵,又好像...有些不一样。 所演绎的方向,似乎,相当的不同。 似乎更有冷血肃杀的感觉。 大唐盛世,献与秦王的曲,到底什么事情,能让舞的基调产生变化呢? 残烛冷灯金簪绾白发,珠屏色褪席落尘。 盛世大兴,不过人声鼎沸流火喧嚣,幕幕皆可入画,君王举杯笑不忘勤政。忽而转摇曳灯前杀意现,石墙朱门,野火入城,铁蹄银甲颠簸阵阵响却,长戈冷剑,数石重弓一羽箭破。 好似春初入秋枯叶哭也,立冬乍雪覆甲,掩腥盖色又转入春日,仅仅旧人闻故,余下皆赞好景更盛。 一幕幕的景象,在眼前呈现。 是玄武门之变! 他,在用剑,用舞。 谱画历史的余响。 ..... 此时此刻,在电视机前的刘以菲,看着这一轮美轮美奂,波澜壮阔的舞曲。 心中却也残留激昂。 刘以菲手舞足蹈道。 “李哥他舞的是大唐贞观盛世,也是宣玄武门之变,天啊,我感觉我眼前都有画面了。” “我也听出来了。”老道士也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道:“秦王受天命,大唐从此昌。惜时破阵乐,犹响镇四方,大唐盛世的瑰丽壮阔,还有无情冷血,都拿捏住了。” “嘿。” 老道士的老脸上满满的都是骄傲。 看啊,这是咱儿子。 咱家李清! 刘以菲也是这样。 这是咱家男人。 有一种小小的骄傲情绪在蔓延。 曲舞谱写历史的瑰丽。 另一边的刘晓则是低着头呢喃道。 “也就这样吧。” 嘴上这么说。 刘晓所知道的秦王,一直是嬴政,从不知道,秦王也能指的是李世民,也不知道宣武门之变的历史。 刘晓此时此刻看着电视机里的白衣少年郎。 他的剑舞,还有澎湃的曲。 在谱写的历史和画面。 就连她这个不了解这段历史的人,也能感受到画面。 白衣少年舞剑。 清澹雅致。 确实唯美。 以剑为笔触,将一段恢弘的历史谱写出来。 泱泱华夏,三千年历史。 我们的文明,我们底蕴。 我们的骄傲。 刘晓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女儿一定要留在华夏演戏,不去好来坞发展。 这是来自一个文明的壮美。 她感受到了。诸羊黄昏的贫道就要当影帝